文派 SaaS 平台採購後的知識產權是屬於誰的?

情況一:文派 SaaS 採購並交付後,初始版本和簽約客戶後續網路公開發布運營版本,在界面、風格、平台功能、業務模型上無太大的變化那麼知識產權依舊是屬於菲比斯公司,因為這裡面包含了很多的薇曉朵原創設計和商業元素,我們已做商標、軟著和版權登記。

情況二:文派 SaaS 採購並交付後,簽約客戶在我方的工作基礎上開發和設計了自己的獨立風格、界面、業務模型平台功能等等,直觀感受無太多雷同之處,那麼是屬於二次開發版本,新平台知識產權是屬於您的,我方不會做過多的干預,但注意:請不要在網路公開發售,即模仿文派 SaaS 的商業模式並形成競爭關係,這會是對我們的直接侵權。

情況三:如果您在【情況二】基礎上執意要進行網路發售文派 SaaS 二開版本,我司可提供《文派 SaaS 二次發售一次性買斷制授權》,此費用為原始合同總金額的三倍溢價。後續將不會產生任何其他法律風險。

畢竟是自己從零開始構建的業務,所以我很清楚文派 SaaS 未來的發展邊界,如果是我們一直採用對外開售全部源代碼的模式,那麼實際上大部分訂單都只會是一次性費用,這對於長期發展來說實在是不利,需要不停的找尋新客戶訂單才能維持下去。

我也知道其他家能做 WordPress SaaS 開發且可以對外提供商用服務的,國內除了菲比斯和薇曉朵基本上沒有第二個,但當我們把技術門檻和成本降到最低,並且打通了完整的技術路線還對外公開後,其他人想複製第二條線路基本上可以算是白菜價。

三倍溢價多嗎?換成是一個已驗證可行且盈利的商業模式,三倍並不多,既然是都打算依靠此項目來做獨立銷售業務,那麼至少應該先保障我們的原始開發公司得到先行支付,這既是對我們工作的認可和尊重,同時也是合作共贏的基礎。

發表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