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文派 SaaS 的二次发售授权需支付三倍溢价?

这里面主要牵涉到商业模式和市场竞争问题,一般的客户及公司采购文派 SaaS 软件后都是拿去做二次开发然后运营独立平台,很少会说是直接以自家名义进行二次面向市场发售,因为这里面牵涉到很多复杂工作内容。

在排除 SaaS 平台系统本身可能形成的商业模式外,还需要考虑的发售公司的商业模式,如果采购后的客户对自己平台进行了大量的资金、资源投入后想要单纯的是销售平台就会与文派 SaaS 的商业主体——菲比斯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冲突关系。

想要长期稳定的发展,避开、排除和超越竞争对手是唯一的途径,所以三倍溢价实际上是对菲比斯公司的一种预先补偿。

比如客户最初的采购合同金额为 10 万元,后续打算把自己二次开发的平台对外提供源代码销售,那么需要先与菲比斯公司签订 《文派 SaaS 二次发售一次性买断制授权》协议,并另行支付 30 万元(不含税),这样即可满足法律和授权要求。


以下为需要支付三倍溢价时的情况说明:

情况三:如果您在【情况二】基础上执意要进行网络发售文派 SaaS 二开版本,我司可提供《文派 SaaS 二次发售一次性买断制授权》,此费用为原始合同总金额的三倍溢价。后续将不会产生任何其他法律风险。

毕竟是自己从零开始构建的业务,所以我很清楚文派 SaaS 未来的发展边界,如果是我们一直采用对外开售全部源代码的模式,那么实际上大部分订单都只会是一次性费用,这对于长期发展来说实在是不利,需要不停的找寻新客户订单才能维持下去。

我也知道其他家能做 WordPress SaaS 开发且可以对外提供商用服务的,国内除了菲比斯和薇晓朵基本上没有第二个,但当我们把技术门槛和成本降到最低,并且打通了完整的技术路线还对外公开后,其他人想复制第二条线路基本上可以算是白菜价。

三倍溢价多吗?换成是一个已验证可行且盈利的商业模式,三倍并不多,既然是都打算依靠此项目来做独立销售业务,那么至少应该先保障我们的原始开发公司得到先行支付,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尊重,同时也是合作共赢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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